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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桂林洋校区食堂(含第一食堂、第二食堂)委托经营代理机构比选公告(1)

时间:2024-11-25 16:41 作者:管理员 点击:

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桂林洋校区食堂(含第一食堂、第二食堂)委托经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桂林洋校区食堂(含第一食堂、第二食堂)委托经营

二、代理机构资格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代理业务内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

(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三、代理机构工作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他现行法规进行采购代理工作,包括拟定招投标方案、拟定招标文件、拟定招标公告,审查投标人资格,开标、评标、定标、完成中标通知书、移交招投标资料,提供招标前咨询以及招标质疑的答复、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沟通、协调等。

四、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8日

五、信息发布媒体

1. 信息发布媒体为: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http://www.hnjdxx.com/

2. 有关本公告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比选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六、提交材料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报名时间截止前请上交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3、至少提供公司近3年内5个以上(含5个)主要相关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4、代理机构提交备案相关证明;5、信用记录截图等材料;6、投标文件装订应采用A4软面胶装,所有资料装文件袋内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公章。

选取方法

评审小组根据提交资料的服务机构资质、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比选确定。

八、递交比选资料

1. 资料收集时间:凡符合条件并有意参与的代理机构,于2024年11月29日9:009:30到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桂林洋校区综合楼四楼教学设备管理部报名,并提交相关报名资料。

2. 联系电话:65710550

特此公告

 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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